【精选】写喜欢的动物的作文汇编七篇
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,说到作文,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,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,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、自己能明白的语言,向开展的、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、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。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,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喜欢的动物的作文8篇,欢迎大家分享。
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它,全身毛绒绒的,毛呈黑色,两只长耳朵老是竖起来,三半嘴儿吃起草来挺可爱,它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小动物——兔子。当爸爸从外面抓来一只野兔时,我特别高兴,因为我早就想养兔子了。刚
开始我们吧,阳台给它住。这个小兔子胆子小,当人来到阳台上时,他就躲进拐角不出来,没办法,每次送食物时,只好放在阳台地上,然后远远地看着它吃草,我想这也许就是兔子的个性吧。每天放学时我都要去找些草拿回去让它吃。由于小兔随地大小便,原来干净的阳台到处都是它的“杰作”,进入阳台就有一种臭味,所以,妈妈开始反对我养兔。我只好把兔子带到奶奶家养,当天晚上,把丰盛的晚餐送给他后我就去睡觉了。第二天,我非常难过——它死了。我不知道是箱子里没有空气捂死的,还是昨晚吃得太多胀死的,还是孤独死的。上一年春,妈妈向哥哥要了两只兔子让我在奶奶家养。我非常高兴,我想这次是家兔,应该比上次的那个小鬼好养。虽然刚开始很胆小,两只兔子抱在一起很害怕,
但最后胆子大了。每天早晨,我和姐姐就会去给这俩小家伙拔草,看着他们吃得津津有味。有一天下雨了,棚顶都湿了,这时我想起了两只小兔子,拿着伞把它们放进房子里,瞧它们俩,害怕得直发抖。
还有一次又打雷又下雨的夜晚,我去看两只小家伙,害怕得缩在一起,我摇了摇头说:“别怕,洪水还没来就吓成这样?”他们一天天长大,秋天了,奶奶怕他们过不了冬,就吃肉了,我真有些难过。有了几次养兔的经验,我喜欢上了小兔子,在我的`家里也到处有小兔的影子,如小兔表,小兔子绒玩具,小兔书皮……小兔,我什么时候能再次饲养你?
——仁元
屋外杨柳呈现一派青翠欲滴的色彩,柳枝迎风飘舞。两只黄鹂在柳枝间相互追逐,唱出了悦耳的歌声。唐代诗人杜甫给逗乐了,于是他在成都浣花溪草堂闲居时,描写了草堂门前浣花溪边的春景,就有了“两只黄鹂鸣翠柳”这一有声有色的诗句。在这样的心情中,看到了如此美景,体现诗人海阔天空的心情,向往美好生活的感情!孩子触景生情,吟诵古典绝句间,展开了联想的翅膀,又能返璞归真贴近生活。
——题记
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栖息在我家阳台一角晾衣杆上的小鸟儿——“黄鹂”。它从头到脚一身黄色的羽毛着实令人惊奇!毛绒绒的羽毛下面,缩着两个小灰爪子,一双小眼睛炯炯有神的东望西望,好像在说:我非常乐意生存环境呢!
黄鹂身体颜色金黄色,自眼部至头后黑色,嘴呈淡红色。你看,一双小眼睛像两粒黑色的珍珠镶嵌在那小小的头里,一眨一眨的,似乎诉说:“不要伤害鸟类了!”吃食的`时候,黄鹂鸟轻轻跳到食物旁边,啄一次食物,扬一次脖子据大人们讲,这黄鹂鸟人工是不容易饲养的。
黄鹂鸟儿玩耍时,小灰爪子从那黄色的羽毛里伸了出来,上下翻腾,边跳边叫,好像在领着大家做体操呢!“我是黄鹂鸟歌声多美妙,唤醒大森林一起做早操。一二三四,二二三四……”灰色的爪子在黄色羽毛的衬托下更加突出了黄鹂的美丽。呵呵,真是太可爱了!
每当夜幕到来时,黄鹂鸟儿就飞到阳台上晾衣杆上,休息时,它把金黄色的毛绒绒的身子卷成一个圆球,静静的站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,只有脑袋不时的在那里转来转去。这个时候,你就会看到一个“小毛球”立在杆子上,要不告诉你,真不知道那是小鸟儿在睡觉呢!
黄鹂鸟伴着宿露啼叫,声音月儿动听,每天凌晨天一亮,就“叽叽喳喳”的把我们也叫起来,好像在说“一年之计在于春,一天之计在于晨”呢!其实,只要我们细心观察,就会发现每一个动物都有它的特点和可爱之处,它们都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,我们可要保护动物和它们和谐相处呀!
妈妈后记:这是孩子老师布置的半命题作文,孩子们动笔之前已选好了自己最熟悉、最喜欢的小动物的名称填写在我最喜欢的小动物——破折号后的横线上,然后,在仔细观察的基础上,抓住要描写的小动物的外形、活动以及生活习性等不同的特点,有选择、有重点、有条理地加以描摹,采用生动活泼的语言把这种动物介绍给读者。
从老师在课堂创设情境、发散思维、不厌其烦地引导,孩子基本上把握住了具体应注意的以下两个方面:
一、孩子在描摹小动物外形时,已经能够侧重于静态描写,在对活动情况描写时,侧重于动态描写。按照从静态到动态的顺序,有条理、有层次地观察和描写,能把小动物写得清楚、细致、生动。
二、要把喜欢之情写进作文里。形象生动活泼地、比较具体地描写了小动物的样子、外形,并且能够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其间;也能够用简洁的语句直抒感情,表达自己与小动物之间的喜怒哀乐;有的时候,孩子还能够根据情节或写作需要把这两种方法交替使用呢。
笨笨是我家养的一只有点笨的小狗,它的毛色黄黄的,背上的毛有些黑黑的。可别把它当成德国牧羊犬了,它可是一个十足的小不点。看,笨笨都4个月了,还没有一只猫大。
叫它笨笨是有原因的',你不信?那我就给你们讲讲吧。笨笨刚来我们家时已经40天了,却只有拳头大小。当妈妈端着盛牛奶的盘子喂它时,令我们大吃一惊——这个小家伙居然连吃都不会,只会用小嘴咬盘子的边沿,那样子憨态可掬,于是,爸爸给它取名叫笨笨。好笑吧!
一天一天过去了,笨笨还是一如既往的笨,一点也不辜负它的这个名字。现在都4个月了,还不会像其它狗狗那样“汪汪”地叫,只在扑咬玩具时,偶尔发出一点声音。它也不知道家在哪儿,老是跑错楼层,妈妈总是摇头叹息:“笨笨啊,你可真是一只小笨狗!”不过,笨笨却深得小区里小朋友们的喜欢,因为它的娇小,因为它的笨拙,也因为它的可爱!
虽然我的笨笨有一点笨笨的,但我依然很喜欢它。有了它的陪伴,我不再寂寞,并认识了很多小朋友。感谢我的笨笨,它带给了我很多欢乐。
每天放学时,我总喜欢去我家附近的一家花店,那里摆放着一个铁笼子,里面有几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不停地跳来跳去。
小白兔长着一身白白的绒毛,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团白绒绒、圆滚滚的大雪球。眼睛就像两颗红色的宝石嵌在白色的绒毛上,红白相间,非常漂亮。可小灰兔个子比小白兔小一些,眼睛是黑色的,就像在灰色绒球上嵌了几颗乌黑发亮的黑珍珠。它们小小的鼻子两旁都长着几根翘翘的胡须,一阵微风吹来,胡须还会轻微摆动。
它们也有着很长很长、总是直直地竖起来的`耳朵,还有着像花瓣一样的三瓣嘴。更为有趣的是它们前腿短小,后腿粗大。哦!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兔子跑起来这么快、一步能跳得那么远,原来是因为它的后腿粗大,所以蹬跳能力极强,我想它们跑下坡就肯定得变成一个大圆球喽!俗话说,兔子尾巴长不了。它们的尾巴果真非常的短,有一种搞笑说法,说兔子尾巴很短是因为被鳖咬断的。
小兔子的睡相,很是可爱了,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是一只兔子呢,我一开始看以为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绒球,后来仔细一看,原来是兔子在睡觉,才恍然大悟。
我知道胡萝卜和青菜是小兔子的最爱。原本在睡觉的小兔,只要一发现嫩嫩绿绿的青菜,就会马上迎上来。因此我常常拿一些新鲜的叶子引诱他们,它们马上跟踪追击,让我正中下怀。和小兔玩耍一会儿后,我会将这些美味乖乖地送给它们。
吃东西的时候,小兔三瓣嘴一张一合,配合默契,非常有趣。这些小家伙细嚼慢咽、有滋有味的吃相,常常逗得我开怀大笑。吃饱后的小兔,又会在铁笼子里乱蹦乱跳地锻炼身体呢。
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——小兔子!
有的同学喜欢小狗,有的同学喜欢小猫,还有的同学喜欢小白兔,而我最喜欢的却是小鸡。
我喜欢小鸡是因为它长得可爱。小鸡的毛是浅黄色的,就像穿了一件毛茸茸的毛衣;又黑又圆的小眼睛,像两颗黑葡萄一样,嵌在圆圆的脑袋上;因为要啄米吃,所以,小鸡的嘴巴长得很尖。小鸡啄米的速度非常快,你的眼睛眨巴一下,它就可以把两三粒小米咽到肚子里去了。小鸡的`爪子最有趣了,每个爪子上面都有一些条纹,看上去就像用小刀刻上去的一样。
小鸡的性格属于“跟屁虫”,每当我去给它们喂小米的时候,它们都要屁颠儿屁颠儿地跟着我跑出来。它们跑步的样子最好玩了,屁股一颠儿一颠儿的,跑上一两步就会滑一跤,摔疼了也不哭,非常勇敢。有时候它还钻到我的脚下,一不小心就会踩到它们,唉,小鸡真是不懂事呀!
小鸡有一个缺点,就是太不讲卫生了。总是在自己的床上大小便,害得我每天都要给它们换一次“床单”。它们不喜欢阴暗潮湿的地方,每天都要出来晒晒太阳。晒太阳是它们最高兴的事,一边跑来跑去,一边“叽叽叽叽”地唱个不停。
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鸡,听了我的介绍,你是不是也喜欢活泼、可爱的小鸡了!
我喜欢的动物是外婆家可爱的小猫。
每一次去外婆家,小猫总会热情地来迎接我们。它胖乎乎的,浑身雪白,一双宝石般的眼睛萌萌的,我和姐姐给它取名泡芙。
泡芙性格古怪。有时候很乖,喜欢躺在我的怀里睡觉。有时候又会假装什么也听不见,我说∶泡芙,过来抱抱",它却一直在发呆,但当我打开鱼条的`时候,它就像长了飞毛腿似的跑过来。果然还是个小贪吃鬼。
泡芙虽然性格古怪,但是非常勇敢。一次我和姐姐遇到一只大狗,汪汪汪地对我们直叫,我和姐姐吓得瑟瑟发抖。只见泡芙奋勇向前,瞪大了眼睛、露出锋利的牙齿,做出攻击的姿势,果然是大老虎!大狗惊呆了,飞快地跑走了。当时泡芙也很怕,尾巴都炸毛了,都是为了保护我。我心疼地抱起泡芙,喂它吃了猫罐头。
泡芙还有暖心的一面。有一次我不小心烫到了,它好心的用小舌头来为我揉一揉,很冷的时候也会让我的手指放到它的肚子那儿取暖。
我要回义乌了,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告别了,我真舍不得它啊!
我喜欢的小动物是狮子,它的头是金色的,圆圆的脑袋上有一对三角形的耳朵,鼻子也是三角形的,嘴巴里还有巨大的牙齿,眼睛在夜晚里发出了绿色的光芒。爪子很尖锐,能刺穿好几件衣服,尾巴小小的,它脖子上还有许多的金色长毛,像好多只用金子做的小刺围在它的`脖子上。身体又长又弯,像一根巨大的火腿肠,腿又细又长的像长长的铅笔,笔直地立在地上,脚却像吸盘一样牢牢地抓住地面。
它一生气的时候,会露出那可怕的爪子,像一把把锋利地大弯刀一样,能直接刺穿皮肤,会让猎物大出血。它的体重大约在125千克左右。
它的性格是暴躁的,在捕猎的时候能在几秒的时间里杀死一头鹿。因为它跑得速度很快,所以我很喜欢它。狮子可是草原之王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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